【通知公告】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計劃(第一批)的通知
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1/4/2023 9:08:47 AM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關于下達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
(綠色循環發展)項目計劃(第一批)的通知
省財政廳,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18〕120號)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9〕115號)有關規定,經各地市按程序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公示和審批,現將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計劃(第一批)下達給你們。
請各地市嚴格落實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加強資金項目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所選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負責,及時將分配計劃報我廳備案,同時對項目和資金的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政府審計等負責。要跟蹤掌握資金使用進度,認真對照資金績效目標表和區域任務清單,加強績效目標及運行管理,按時間要求將財政資金按規定撥付至企業,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各市使用安排額度表(第一批)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試行)》(粵府〔2018〕120號)和《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經管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粵財工〔2019〕115號)有關規定,經各地市按程序組織項目申報、評審、公示和審批,現將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項目計劃(第一批)下達給你們。
請各地市嚴格落實相關文件規定要求,加強資金項目事后監管,按照“誰審批、誰負責”和“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所選項目和資金安排計劃負責,及時將分配計劃報我廳備案,同時對項目和資金的后續跟蹤、監督、管理、績效評價和政府審計等負責。要跟蹤掌握資金使用進度,認真對照資金績效目標表和區域任務清單,加強績效目標及運行管理,按時間要求將財政資金按規定撥付至企業,充分發揮資金使用效益。
附件3:2023年省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專項資金(綠色循環發展)各市任務清單(第一批)
詳文請點擊:https://mp.weixin.qq.com/s/7jRUnD4mUMzZOJvYTpyg3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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