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開展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的通知
發布者: 金翼達 時間:6/19/2024 9:54:18 AM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
為加強我省工業設計中心管理服務,提升工業設計能力,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管理辦法》(粵工信規字〔2020〕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計劃組織開展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第一至第四批廣東省工業設計中心,名單詳見附件1。
二、復核內容
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建設情況,是否仍能達到《管理辦法》中明確的各項基本條件。
三、復核流程
本次復核工作采取網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參加復核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以下簡稱“復核主體”)登錄“廣東省數字工信平臺”(網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 查看對應復核通知,點擊復核通知下方的“復核”并選擇具體的類別后進入復核頁面,填寫復核表(附件2)并上傳相關復核材料(附件3)。如未登錄,復核主體可在平臺選擇“企業用戶”后按照平臺指引完成注冊、登錄后即可進入復核頁面。填報完成后,各復核主體須從“廣東省數字工信平臺”導出復核表和相關復核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司公章后報送至本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對填報材料進行審核,對中心的運營情況作綜合評價,并按照不低于10%比例對參加復核的工業設計中心進行現場核查,重點核查提交復核材料的主要指標與管理辦法上差距較大的工業設計中心和未按規定參加復核的工業設計中心,形成評價意見。對未按規定參加復核的單位要確認其意愿。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確認復核主體提交的正式紙質材料與申報系統上一致后,于7月30日前將復核表和相關復核材料(一式一份)、復核匯總表(附件4,可從申報系統上導出)及復核情況報告報送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1號)。
我廳將根據各地市工信局評價意見視情況組織抽查審核,以通告形式發布第一至四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結果。
四、有關要求
開展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是促進工業設計中心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發動和指導服務,嚴格工作程序和審核把關,搞好協調配合和上下聯動,確保復核工作按時間節點扎實有效推進。各復核主體要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未按規定參加復核或自行要求撤銷的工業設計中心將取消其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資格。
為加強我省工業設計中心管理服務,提升工業設計能力,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根據《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關于省級工業設計中心的管理辦法》(粵工信規字〔2020〕6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有關規定,計劃組織開展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復核對象
第一至第四批廣東省工業設計中心,名單詳見附件1。
二、復核內容
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建設情況,是否仍能達到《管理辦法》中明確的各項基本條件。
三、復核流程
本次復核工作采取網上與線下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參加復核的省級工業設計中心(以下簡稱“復核主體”)登錄“廣東省數字工信平臺”(網址:https://gdii.gd.gov.cn/szgx/ywtb-gzc/cms/index), 查看對應復核通知,點擊復核通知下方的“復核”并選擇具體的類別后進入復核頁面,填寫復核表(附件2)并上傳相關復核材料(附件3)。如未登錄,復核主體可在平臺選擇“企業用戶”后按照平臺指引完成注冊、登錄后即可進入復核頁面。填報完成后,各復核主體須從“廣東省數字工信平臺”導出復核表和相關復核材料(一式兩份),加蓋公司公章后報送至本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組織對填報材料進行審核,對中心的運營情況作綜合評價,并按照不低于10%比例對參加復核的工業設計中心進行現場核查,重點核查提交復核材料的主要指標與管理辦法上差距較大的工業設計中心和未按規定參加復核的工業設計中心,形成評價意見。對未按規定參加復核的單位要確認其意愿。各地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在確認復核主體提交的正式紙質材料與申報系統上一致后,于7月30日前將復核表和相關復核材料(一式一份)、復核匯總表(附件4,可從申報系統上導出)及復核情況報告報送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連新路11號)。
我廳將根據各地市工信局評價意見視情況組織抽查審核,以通告形式發布第一至四批省級工業設計中心復核結果。
四、有關要求
開展工業設計中心復核工作是促進工業設計中心健康發展的重要手段,各地級以上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和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加強宣傳發動和指導服務,嚴格工作程序和審核把關,搞好協調配合和上下聯動,確保復核工作按時間節點扎實有效推進。各復核主體要按照《管理辦法》的要求認真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按時提交相關資料。未按規定參加復核或自行要求撤銷的工業設計中心將取消其省級工業設計中心資格。
廣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4年6月16日
(聯系人:申報網站技術支持 裴船寶,電話:13609085751;省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曾慶強,電話:020-83353395;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楊志翔,電話:020-83134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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