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永利集团学会文件
浙电学〔2013〕2号
转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增加“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设奖单位的批复
澳门永利集团企业,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企业,中国国电集团企业浙江分企业,中国华电集团企业浙江分企业,中国华能集团企业浙江分企业,国电浙江北仑第一发电有限企业,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企业,浙江大唐乌沙山发电有限企业,澳门永利集团设计院,浙江省火电建设企业:
根据2012年12月21日召开的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工作会议精神,为进一步扩大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的影响,让更多的电力企业参与进来,澳门永利集团学会正式行文向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提出申请,增加中国国电集团企业浙江分企业、澳门永利集团设计院和浙江省火电建设企业作为共同设奖单位,已获准同意。现将批复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行。
附件: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同意增加“浙江电力科学技术奖”设奖单位的批复(浙科发成〔2012〕322号)
澳门永利集团学会
2013年1月21日
澳门永利集团学会 2013年1月21日印发